PROLOGUE

YOU ARE THE TH VISITOR OF MY BLOG
BLOG BY nlrcs

BLOG ARTICLE 所有分類 | 49 ARTICLE FOUND

  1. 2008/06/19 97年度會員大會
  2. 2007/03/01 96年度會員大會
  3. 2007/03/01 宗旨
  4. 2007/03/01 任務
  5. 2007/03/01 第一屆理監事名單(2006~2008)
  6. 2007/03/01 96年度會務工作人員名單
  7. 2007/02/28 國土資源保育學會章程
  8. 2007/02/28 「台灣農地資訊系統」課程資訊
  9. 2007/02/28 上課照片

用戶插入圖案

九十七年度會員大會
時間:97年2月23日(六)  早上11時30分
地點:台中老虎城(Tiger City)7樓悅椿會館會議室
聯絡方式 402台中市國光路250號農環大樓3D04R
E-Mail:talris@sun.besa.nchu.edu.tw
電話:
04-22851023 傳
04-22860098

User inserted image
九十六年度會員大會
時間:96年3月10日  早上11時
地點:台中老虎城(Tiger City)7樓悅椿會館會議室
聯絡方式 402台中市國光路250號農環大樓3D04
E-Mail:talris@sun.besa.nchu.edu.tw
電話:04-22851023 傳真:04-22860098

宗旨

學會簡介/宗旨 2007/03/01 04:00

User inserted image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以促進國土資源保育之相關學術研究及提昇我國國土資源保育國際形象為宗旨。

任務

學會簡介/任務 2007/03/01 03:28
User inserted image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從事國土資源保育之學術研究,提昇我國國土資源保育之水準。
二.舉辦國土資源保育學術研討會及講習班,並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三.發行國土資源保育相關研究之學術期刊及書籍。
四.從事國土資源保育系統之開發及國土資源保育資料庫之建立。
五.接受國土資源保育相關業務之委託,並提供諮詢服務。

理事長
林正-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教授

理事
張家銘(常務)-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副教授
王尚禮(常務)-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助理教授
林耀東(常務)-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助理教授
施養信(常務)-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助理教授
鄒裕民-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副教授
向為民-農業試驗所副研究員
陳琦玲-農業試驗所副研究員
于迺文-彰化縣環保局課長
黃俊霖-群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專案經理
黃彥禎-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研究助理
洪瑞廷-台東專科學校園藝科科主任及教師
劉滄棽-農業試驗所助理研究員
林毓雯-農業試驗所助理研究員
余伍洲-屏東科技大學環境工程系助理教授

監事
黃政恒(常務)-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副教授
王明光-台灣大學教授
王仲卿-環保署科長
鄭家榮-環保署簡任技正
徐金煌-群立科技業務副總

秘書長
呂儼展-卡迪納系統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會計
鄭恬吟-卡迪納系統管理有限公司經理

出納
張鳳君-國土資源保育學會研究員

會務專員
陳怡如-國土資源保育學會研究員
黃彥禎-國土資源保育學會研究員

社團法人 國土資源保育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
社團法人國土資源保育學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目的之社會團體,以促進國土資源保育之相關學術究及提昇我國國土資源保育國際形象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分支機構。前項分支機構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會址及分支機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從事國土資源保育之學術
究,提昇我國國土資源保育之水準。 辦國土資源保育學術討會及講習班,並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發行國土資源保育相關究之學術期刊及書籍。 從事國土資源保育系統之開發及國土資源保育資料庫之建立。 接受國土資源保育相關業務之委託,並提供諮詢服務。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
內政部。本會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定宗旨、任務主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會員
第 七 條 本會會員分下列四種:個人會員:從事國土資源保育相關業務或學術工作與訓練具有一年以上資歷,由會員二人介紹,經理事會審
通過,並納會費後,得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凡中華民國政府及民間國土資源保育相關事業團體,贊同本會宗旨,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納會費後,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二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榮譽會員:凡對國土資源保育有卓越貢獻者,經理事提名,理事會通過後,得本會榮譽會員。 贊助會員:對本會會務推展有貢獻者,由理事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得本會贊助會員。

第 八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權、被選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一權。但榮譽會員及贊助會員不具上述權利。

第 九 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納會費之義務。未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2年未納會費者,視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經理事會審通過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

第 十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 十一 條 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出會:一、喪失會員資格者。二、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

第 十二 條 會員得以書面
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 十三 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
最高權力機構。會員(會員代表)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會員代表任期2年,其額數及選辦法由理事會擬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 十四 條 本會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訂定與變更章程。選與罷免理事、監事。 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議決財之處分。 議決本會之解散。 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

第 十五 條 本會置理事十五人、監事五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五人,候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會員(會員代表)有參選理事、監事之意願者,在獲得會員(會員代表)五人以上之連署後,得於選前一個月向秘書處登記候選。必要時,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理事、監事得採用通訊選;但不得連續辦理。通訊選辦法由理事會通過報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 十六 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下:一、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二、選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三、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四、聘免工作人員。五、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 十七 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一人理事長。 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 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月內補選之。

第 十八 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二、審核年度決算。三、選
及罷免常務監事。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 十九 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 二十 條 理事、監事均
無給職,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限。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 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三、被罷免或撤免者。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
。但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理事監事擔任。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

第二十三條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名譽理事、顧問若干人,其聘期與當屆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四章 會議
第二十五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
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臨時會議經會員(會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之。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限。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二、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三、理事、監事之罷免。四、財之處分。五、本會之解散。六、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監事會至少每六個月各
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九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理事會、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 三十 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入會費: 1.個人會員:新臺幣二百元。
2.團體會員:新臺幣壹萬元。 ()、常年會費: 1.個人會員:新臺幣三百元。2.團體會員:新臺幣五千元。 ()、基金及其息。 ()、會員捐款。 ()、事業費。 ()、委託收益。 ()、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
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二條 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負債表、財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三條 本會於解散後,剩餘財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 附則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本會9411211屆第1次會員大會通過。報經內政部941213台內社字第0940045456號函准予備


「台灣農地資訊系統」之操作及圖資標繪電腦操作課程

國土資源保育學會

【課程規劃】

()基礎課程-基礎訓練

時程

課  程

講 授 內 容

講師(暫定)

9:00~

10:30

GIS概念介紹

1.本課程目的簡介與課程安排。

2.對業務的幫助與可利用部份。

3.GIS概念、架構、與應用趨勢。

呂儼展

10:40~

12:00

台灣農地資訊系統(TALIS)操作

1.基本功能講解與介紹。

2.操作訓練。

3.協助業務操作與分析之功能。

陳怡如

13:00~

14:30

Arcview介紹與基礎操作訓練(一)

1. Arcview介紹。

2.基本功能操作與訓練。

黃國展

14:40~

17:00

Arcview基礎操作訓練(二)重要農業設施標繪之操作

1.簡介重要農業設施標繪原則。

2.範例說明及練習。

3.教育訓練成果驗收測驗。

張鳳君or

黃彥禎

()進階課程--空間分析

時程

課  程

講 授 內 容

講師(暫定)

9:00~

12:00

Arcview進階功能及應用

  • 不同圖層資料查詢。
  • 空間分析—套疊分析。
  • 統計分析。
  • 出圖列印。

黃國展 or

陳怡如

13:00~

17:00

衛星影像判讀

1. 影像種類介紹。

2. 判識原理。

3. 影像判識實例說明。

4. 操作練習。

張國楨 or

鄭恬吟 or

陳昭名

【課程時間】

課程時間安排如下:

  • 基礎課程---分為五為個梯次

第一梯次7月18日

第二梯次7月25日

第三梯次8月 1日

第四梯次8月 8日

第五梯次8月15日

  • 進階課程---分為五個梯次

第一梯次8月 9日

第二梯次8月16日

第三梯次8月31日

第四梯次9月 6日

第五梯次9月13日

< 基礎課程 >

¿第一梯次:7月18日(二)

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台中縣政府

台中市政府

彰化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

¿第二梯次:7月25日(二)

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新竹市政府

苗栗縣政府

南投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

¿第三梯次:8月1日(二)

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嘉義縣政府

嘉義市政府

台南縣政府

台南市政府

桃園縣政府

¿第四梯次:8月8日(二)

服務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澎湖縣政府

台東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

¿第五梯次:8月15日(二)

服務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基隆市政府

高雄縣政府

台北縣政府

   3

屏東縣政府

< 進階課程 >

¿第一梯次:8月9日(三)

服務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澎湖縣政府

台東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

¿第二梯次:8月16日(三)

服務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基隆市政府

高雄縣政府

台北縣政府

   3

屏東縣政府

¿第三梯次:8月31日(四)

服務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台中縣政府

台中市政府

彰化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

¿第四梯次:9月6日(三)

服務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新竹市政府

苗栗縣政府

南投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

¿第五梯次:9月13日(三)

服務機關

名額

行政院農委會

嘉義縣政府

嘉義市政府

台南縣政府

台南市政府

桃園縣政府